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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直航对海峡两岸港口航运业影响浅析
时间:2008年12月31日   作者:佚名  点击次数: 【字体:

2008年11月14日下午,海协会会长陈云林和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台北就两岸航空、海运、邮政和食品安全分别签署了《海峡两岸空运协议》《海峡两岸海运协议》《海峡两岸邮政协议》和《海峡两岸食品安全协议》四项协议,宣告了两岸直接通航、通邮、通商“大三通”变成现实,带动两岸关系发展进入新的阶段。

就海上运输方面来说,《海峡两岸海运协议》(下称“《海运协议》”)的签署为海峡两岸海运业的发展揭开了新的一页。两岸海上直航在为两岸的航运公司及往返旅客节省大量时间和费用成本的同时,更将通过促进两岸经济发展,为港口航运业拓展货源,给受累于金融危机的港航企业带来一定的缓冲。

1. 大陆和台湾的两岸海运直航政策

早在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即提出了两岸通航通邮的议题。截至2001年,虽然两岸交流取得了较大进步,但是两岸海运仍然限于“试点直航”、“两岸三地”和“小三通”三种模式。以最早的“试点直航”为例,船舶只能装运大陆外贸出口经高雄中转的集装箱货物,或其他国家经高雄中转大陆的集装箱货物,而不能装运两岸贸易货物,货物在台湾也不能入境,远远无法满足两岸经济贸易往来的巨大需求。《海峡两岸海运协议》的签署使得两岸全面、双向、直接的海上直航将真正得到实现,30年以来的困境迎刃而解。

两岸海运直航大事记

时间

事件

1979年

《告台湾同胞书》,提出应尽快实现“通航通邮”,“发展贸易,互通有无,继续经济交流”。

1997年4月

福州、厦门至台湾高雄港试点直航启动,但两岸贸易货物不能由直航船舶运送,而须经第三地中转。

1998年2月

开通两岸三地间接集装箱班轮运输和不定期散杂货运输,两岸贸易货运船舶经第三地换单不换穿,一船到底航行两岸。

2001年1月1日

两岸实现小规模通商、通航和通邮模式(小三通),开通“金门—厦门”、“马祖—马尾”、“金门—泉州”等“小三通”固定航班。

2008年11月14日

《海峡两岸海运协议》,两岸真正实现海运直航。

    资料来源:国研网行业研究部加工整理

11月14日签署的《海运协议》由经营资格、直航港口、船舶识别、港口服务、运力安排、税收互免、海难救助、辅助事项、互设机构、联系主体、协议履行及变更、争议解决、未尽事宜、签署生效几部分内容组成,自双方签署之日起40日内生效。

根据《海运协议》,两岸资本并在两岸登记的船舶,经许可后可从事两岸间客货直接运输;双方依市场需求等因素,相互开放主要对外开放港口(含港区);两岸登记船舶自进入对方港口至出港期间,船舶悬挂公司旗,船尾及主桅暂不挂旗;双方在两岸货物、旅客通关入境等口岸管理方面提供便利,并按照平等参与、有序竞争原则,根据市场需求,合理安排运力。

在营业收入方面,双方对航运公司参与两岸船舶运输在对方取得的运输收入,相互免征营业税及所得税;双方航运公司可在对方设立办事机构及营业性机构,开展相关业务。在港口开放方面,大陆将开放包括48个海港、15个河港在内的63个港口(含港区),台湾将开放包括6个本岛港口和5个“小三通”港口共11个港口 (含港区)。

此外,双方还将积极推动海上搜救、打捞机构的合作,建立搜救联系合作机制,共同保障海上航行和人身、财产、环境安全。双方在船舶通信导航、证照查验、船舶检验、船员服务、航海保障、污染防治及海事纠纷调解处理等方面,依航运惯例、有关规范处理,并加强合作。

2. 两岸直航对航运业的影响

海峡两岸正式直航之后,两岸航运企业的运输效率将大幅上升,随之而来的是企业物流成本的下降和货运需求的提升,对于航运生产经营来说意义深远。

(1)降低行业成本

两岸海运直航后,台湾和大陆之间的货物运输无需经第三方中转,减少了燃油和时间消耗,可直接降低运输成本。而在直航之前,运输船只由于需要挂靠其他港口,并取得相应的证明,而产生港口成本和代理成本两项费用。此外,随着挂靠时间的增加,航企营运成本也会增加。两岸直航之后,上述两项费用也将取消。据测算,按两岸年贸易额1000亿美元、年运输量7000万吨计算,每年可减少运输时间11万小时,降低运输费用1亿多美元。此外,根据《海运协议》的规定,两岸管理机构将相互取消双方船舶在对方的营业税和所得税,进一步减轻航企的成本负担。

(2)扩大货源

两岸海上直航将从三方面为大陆和台湾的航运企业扩大货源:首先,如前所述,海上直航将大大节省两岸之间物资交流的时间和成本,从而引发两岸之间海运需求上升。也就是说,从直航中所获得的成本优势,相当于给船东增加了运输需求。除直接贸易外,两岸港口之间集装箱支线运输也将得到快速发展。其次,海上直航改变了两岸运输的性质,为悬挂五星旗船舶提供了经营的灵活性。原台湾到大陆的运输只有悬挂国外旗和方便旗的船舶才能承运,两岸直航之后,悬挂五星旗的船可参与两岸运输,大大提高了航运企业经营揽货的能力。第三,对台湾航运业来说,大陆是不可失去的市场,每年亚洲和欧洲地区所需的各项物品,从大陆沿海港口输出的比重分别占了60%和50%之高。目前,台湾航运企业有60%至70%的货物都是自大陆揽货。若两岸海运能够直航,航企营运规模将会扩大,据点将会呈“倍数成长”。

3. 两岸直航对港口的影响

(1)有利于两岸港口之间优势互补

随着国际海运大型化、深水化、专业化趋势的发展,对港口的建设不仅要求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而且必须由传统的个别开发向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工协调、系统开发转变。站在全局的高度,从更高层次来研究认识台湾海峡区域港口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问题是很有必要的。目前台湾海峡地区港口发展水平较高,而福建的港区建设水平相对较低,但潜力很大。两岸海运直航的实现,使得两岸港区可以通过优势互补,分工协作,互相配合,对港口建设和营运进行统一规划,共同建设航运港口体系,将最大限度地实现两岸港口资源的开发利用。

(2)有利于拓展港口货源,强化港口地位

两岸实现海运直航,运输成本降低,在大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台湾企业成本也随之下降,在两岸经贸往来显著加强的同时,更打破了以往港口货源受限制的瓶颈,将为港口开拓新的货源,扩大港口货量规模,强化港口的中转和枢纽地位。与台湾港口实现直航后,港口之间将开辟更多的航线,也有利货源的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两岸船只税收互免,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降低了企业的物流成本,也有利于台商以台湾港口为基地,以大陆市场为腹地,发展港口成为国际物流枢纽港。此外,实现直航后,将为两岸航运企业在经营运作方面带来更多的合作与整合计划,提高效率与竞争力。也有利于加强港口间在环保、管理、通关等方面的合作。

通过本文的分析,对于两岸的港口航运业来说,开通海运直航在提高货物运输效率,显著降低运输成本,开辟更多新航线的同时,更可以通过促进两岸经贸发展,带来更多的货源;对于企业来说,海运直航为两岸港航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合作与整合机会,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率和核心竞争力。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在世界金融危机和经济减速的大背景下,港口增长态势出现放缓,虽然两岸海运直航将对货量产生一定的刺激作用,但是利好作用仍然有限,不宜过度炒作。

作者:国研网  来源:国研网行业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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