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中结合几起海上事故,分析了在海上事故中船员自救成功率低下的主要原因,同时指出了船舶在救生演习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是导致船员自救成功率低的深层次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救生演习;问题;对策
船舶的救生设备是船员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高质量的救生演习是提高船员海上自救能力的有效保证。为保证海上人命安全,SOLAS公约第三章对船舶的救生设施的配备、标准等作了专门的规定,而STCW78/95公约也对船员的应急能力、演习等作了具体的规定,同时国内相关法律法规也对船舶的救生设施配备标准及人员的适任条件有具体的标准。但历年来的海上事故数据及相关的典型案例显示,当船舶遭遇重大海事时,船员通过船舶的救生设施自救成功的比率依旧不高,反映了船员在救生演习方面存在不少问题。
一、导致船员自救成功率低下的主要原因
(一)应急情况下救生设施无法使用
典型的案例如2008年1月30日,“JYY”轮在长江口灯船东南约8.3海里水域处与“JTS”轮发生碰撞,事发后“JTS”轮并非立即沉没,但事故双方竟然没有一条救生艇可用,也没有采取其他有效的救生和自救措施,致使“JTS”轮船上17人全部落水,其中1人获救、15人死亡、1人失踪。当时两条船共有四条救生艇,但肇事船“JYY”轮上一条救生艇放艇时钢丝断裂无法施放,另一条干脆放不下去无法实施有效救助,而失事船“JTS”轮的救生艇则无法脱钩,导致登艇船员在船舶下沉时被海浪冲走,而船舶下沉后其救生筏的静水压力释放器显然没有起作用,船舶沉没后并没有救生筏被自动释放出来。
(二)船员海上求生技能不足
比较典型的如2008年6月28日约0325时,某公司所属“HP”轮在黄海南部33°11.4′N,122°38.8′E附近海域沉没,4名船员获救,6名船员死亡,4名船员失踪。该轮从出现险情到完全沉没经历了将近一个小时,船员在释放救生艇筏失败后,各自跳水逃生。根据现场搜救情况,六名死亡船员都因逃生时救生衣穿着方法不正确,救生衣下部系带松脱仅上部系带拴住落水者颈部,在水中救生衣上浮而把落水者压在水下,救生衣由于不当使用变成了索命衣,船员落水后没有在水中进行有组织自救而是各自逃命,减少了在水中的生存几率。
(三)船舶救生组织混乱,无法及时有效组织自救
以上两个案例从事发到船只沉没均经历了相当长的时间,足够船舶组织有效自救,但两条难船都没有组织起有效的救生行动,最后船员不是被海浪冲走就是各自跳水,如果可以有组织地进行自救,相信可以有更多的船员幸存下来。
通过现象分析及对日常监管数据的研究可知,产生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就是船舶没有按照有关规则的要求组织高质量的救生演习,没有通过演习来锻炼船员的应急救生能力,也没有通过对救生设备的试验和使用发现设备的缺陷,并及时消除缺陷。根据笔者的实际船舶工作经历及海事监管实践发现目前船舶的救生演习主要有以下几点问题:
1.船员思想上对救生演习不重视甚至排斥
许多船员尤其是普通船员并没有将救生设备和救生演习看作可以在关键时刻保护生命的有效武器和手段,而是将其视为一种摆设,将对救生设备的维护保养和进行救生演习看成是为了应付主管机关的检查而不得不做的任务。平时宁可烧香拜佛祈求神灵在关键时刻保佑,也不愿自己下功夫提高海上自救能力。
2.不按规定进行船舶救生演习
按照规定船舶每个月须进行一次救生演习,船员更换25%时或有25%船员没有参加上个月演习时,船舶须在出港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救生演习,每个救生艇须每三个月下水试验一次。而实际上由于受船舶营运周期的影响以及船长、船员主观上的普遍不重视,并不是所有的船舶能够按要求进行演习,甚至有的船舶并没有组织演习而仅仅在相关的文件上作演习记录以应付主管机关的检查和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
3.船舶救生演习流于形式
有的船舶虽然定期进行演习,但船员却将演习看成演戏,演习纪律松散,气氛平淡。有的船员不会正确穿着救生衣,不知道应该携带什么器材,根本不知道演习中的任务职责,所谓的演习仅仅是排排队、点点名、扬扬艇就结束;有的根本连艇筏都不接触,更谈不上放艇脱钩试验了。这种走过场式的演习是无法达到锻炼船员试验设备的目的的。
4.对救生演习缺少讲评
从大多数船舶的演习记录来看,船舶救生演习结束后,很少有船舶会对演习作针对性的点评,就演习中存在的问题,比如人员的表现、设备的缺陷等提出意见和改进的建议,演习就变成了为演习而演习,不能达到通过演习提高应急设备的可靠性和人员的应急求生素质的目的。
二、有关船舶救生演习的几点建议
为提高演习质量,达到救生演习的目的,提高船员海上求生能力,保障救生应急设备的可靠性,建议采取以下几个措施。
(一)加强船员海上求生意识教育。船公司、船长应鼓励船员摒弃迷信思想,利用影像资料、书籍、典型案例学习等手段提高船员对救生设备和救生演习的认识,鼓励船员积极主动学习海上求生知识,利用业务技能竞赛等有效手段锻炼船员海上求生技能。
(二)按时认真组织船员开展救生演习。救生演习是提高船员求生技能的重要途径,每一船舶必须按要求定期开展船舶救生演习。每次演习务必要求气氛逼真,要求船员必须假戏真做;参演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穿好救生衣,按应变部署表要求携带各自必须携带的装备及物品到达集合地点;每次演习必须按应变部署要求有序展开。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锻炼船员处变不惊的心态和精湛的海上求生技艺。
(三)加强海事监管,督促船舶做好救生演习。强有力的外部监管可以从另一个侧面督促船舶做好救生演习。主管机关对船舶实施的港口国控制和船旗国检查中,不仅要检查船舶救生设备的配备是否符合规则,还应检查设备是否可用;并应通过演习等手段检查船员的实操能力以及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从而防止船员在演习记录方面的作弊现象,促进船员救生及求生能力的提高。
三、结论
船舶救生演习是关系到船员生命安全的重要工作,船公司、船长、船员必须高度重视。努力通过高质量的救生演习来提高船员的海上救生、求生能力,切实保障救生设备的可靠性和有效性,才可以在海难发生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船员们才能在关键时刻处惊不乱,减少海难时的人命财产的损失。
作者:潘永亮 来源:中国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