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岸基管理;SMS
【摘要】分析辖区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其内在的原因,并提出改进和完善SMS的措施与建议。
根据国际海事组织(IM0)对海难事故发生原因的研究表明,80%的海难事故出于人为因素,而在这些人为因素引起的海难事故当中,又有80%是由于管理上的缺陷。因此,提高管理标准引起了航运界的普遍重视。保证安全管理体系(SMS)运行的正常有效不仅是航运公司关心的大事,也是海事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
1 航运公司SMS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体系文件方面的问题
1.1.1 体系文件未能覆盖规则的所有要素
部分航运公司的SMS文件没有覆盖安全管理规则全部十三章的所有规定,即没有实现文件的完整性。如某海运公司的程序文件中,关于应急反应的规定只有一般性的紧急情况标识、描述、反应的程序,及每一种已标识紧急情况的船上反应措施,而缺少岸基的具体应对措施,这就违背了安全管理规则第八章8.3“安全管理体系应提供措施,确保公司有关机构能在任何时候对其船舶所面临的危险、事故和紧急情况作出反应”的规定。
1.1.2 体系文件内容与安全管理规则冲突
在SMS审核中,有的航运公司的体系文件规定与安全管理规则相冲突,即文件的符合性没有实现。如根据安全管理规则第五章“船长的责任和权力”规定,公司应当在安全管理体系中明确船长的绝对权力和责任,以便船长作出关于安全和防污染事务的决定并在必要时要求公司给予协助。而某公司在《公司岸基应急部署》中却规定:船舶发生碰撞时“总经理研究批准船舶弃船请求后,立即通知船长”,该规定设置了妨碍船长行使绝对权力的前提条件,使得船长就无法根据现场险情和自己专业判断来作出决定,这显然与安全管理规则相冲突。
1.1.3 体系文件未满足强制性法规、规则要求
部分航运公司体系文件的制定未能符合强制性规定及规则,或未能满足国际海事组织、船舶主管机关、船级社和行业管理的要求,也就是说体系文件的合法性没有满足。如某公司在其船舶维护手册中这样规定:。静水压力释放器每两年送厂检验获得检验证明”,而船检规范要求静水压力释放器应“每年送厂检验并获检验证明”,这显然不能满足国际海事组织和船级社的规定。又如某公司体系文件“应急反应”中关于船舶消防、救生演习规定船舶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救生演习,这不符合《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每月一次演习的要求,显然,该规定未能满足强制性规则要求。
1.1.4 体系文件前后或不同文件内容互相矛盾
有的公司体系文件的编写缺少系统性,采取的是不同的文件由不同的人员编写的方法,缺乏协调,造成文件之间互相矛盾。如某公司体系文件规定,船舶发生碰撞时“总经理研究批准船舶弃船请求后,立即通知船长”,而安全管理手册中规定,“船舶发生碰撞后受损严重,处于沉没、倾覆、爆炸等严重危险情况时,船长有权作出弃船决定”。显然这两个规定相互矛盾。
1.1.5 体系文件的描述缺乏可操作性
有的公司在建立体系过程中没有全面地理解规则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没有针对自己公司及所属船舶实际管理情况,而是盲目借鉴其他公司的体系文件,甚至照搬照抄,导致体系文件缺乏可操作性。例如某公司体系文件在“船舶和设备维护程序”中规定,“机务部对船舶的年度维修计划进行审核确认,同时通知船舶实施”。该描述未规定确切的时间要求。无法保证维修计划及时实施,其可操作性差。
1.2 岸基管理方面的问题
1.2.1 管理存在脱节,缺乏跟踪和监控
部分公司实际活动与体系文件规定脱节,说归说,做归做,没有按照文件规定办事,活动在体系外运行。如检查某公司安检部险情报告材料时,发现2005年8月以后一直无船舶报告险情记录,但查海务部值班日志,却发现2006年6月29日,该公司L船出现紧急情况,公司为此启动应急反应程序,在处理情况后,船舶没有按规定递交《险情报告》,安检部未对此情况进行跟踪、监控。这与该公司体系文件“不符合项、险情的报告、分析和纠正程序”中的规定相违背。
1.2.2只重视体系建立,忽视持续和完善
各航运公司对建立SMS十分重视,但是一旦建立后,不少公司就满足于现状,很少去深入研究。文件的修改只局限于文字和浅层次,或者因外审时提出要求而修改,平时很少从体系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中去查找原因、有针对性地修改,以致体系中存在的一些层次较深、较重大的问题被长期搁置起来。由于体系文件不够完善,操作性不强,再加上具体活动没落实到位,体系自我完善机制得不到充分体现。如审核某公司安全管理手册时发现,其中的“相关文件清单”未及时收纳外来强制性规定,这显然是对体系没有进行持续的改进和完善。
1.2.3 参与氛围不浓,监控管理有盲区
不少公司体系内人员没有认真梳理自己在体系中的职责和具体工作任务,搞不清具体环节,造成工作断档,体系活动没法形成闭环。职工对体系工作的参与度、知情度不高,很难保证体系畅通运行。存在的问题较多的公司,往往是体系管理部门人员对体系管理意识薄弱,监控工作多形式少内容,缺乏必要的督察制度,平时督促检查不到位,没有认真搜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缺乏对体系的日常管理。公司岸基管理人员在建立、执行和管理体系的过程中,侧重于对船舶的要求,放松对岸基本身的管理。反映在活动中,公司岸基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往往不能很好地落实,导致体系运行不畅。如某公司代管船舶A船曾于2006年10月向公司申请购买《航标表》以及船舶经常到达港口港图,但海务部没有对该船的《航海图书资料申请表》进行审批,也没有购买海图、图书与送船的记录。又如某公司在对B船船长的指挥资格进行考核和认定时未填写“船长和高级船员录用前审查表”,不满足SMS关于“船员招聘和调配控制程序”的要求。这些都反映了岸基部门对安全管理的监控和支持有盲区。
1.2.4 管理流于形式,体系运作教条化
一些公司对SMS日常运行缺乏必要的监督检查机制,监控往往是有形式无内容,被动接受报告多,主动检查监控少。有的员工,包括领导,对自己在体系中涉及的职责不清楚,具体工作任务不了解。日常培训走形式,应付学习的多,针对性培训少。不少公司人员停留于传统管理思维模式,缺乏系统管理理念,习惯于就事论事,不善于配合协调,不善于灵活运用规则来指导和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管理复查以及文件的修改完善等要求,不能实现体系良好的自我完善机制,而是死板教条地执行体系。
1.3 船舶管理方面的问题
1.3.1 船员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随着航运市场的快速发展,船员市场总体上供不应求,尤其是高级船员和船长紧缺,船员流动性也很大。船员队伍的不稳定性给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影响,一些中小公司由于没有固定的船员来源,只好临时招聘,很难有效保证船员质量。特别是在非公司所在地港口临时调配船员时,船员对体系的学习和日常培训工作也较难有效开展,船员对安全管理体系不了解,就无法提高安全管理技能,船舶的安全也就没有保障。
1.3.2 体系运行与日常工作管理脱节
与岸基管理一样,船舶管理中也存在着管理脱节现象,船员为图方便或受传统习惯的影响,没有按照安全管理体系的规定执行,存在船舶管理习惯性和随意性的倾向。例如某船舶被查出2006年4月1日在进某港时能见度不良,驾驶人员未对雾航安全检查和操作进行监督检查,不符合安全管理体系中“船舶航行须知”的规定。又如检查某船舶的某次明火作业情况(轮机日志中有记载)时,发现船员没有遵守体系的规定,即动火前须得到轮机长批准、动火时要有人看火等规定。这些都会给船舶安全带来影响。
1.3.3 船舶维修保养工作不到位
公司及船舶对体系运行特别是船舶维修保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只停留在发文件、简单布置上,工作不深入、落实不到位。在船舶现场审核中发现存在着设备保养不够、设备维护保养计划不能落实等问题。例如对某船舶进行现场审核时发现,该船二副上船八个月来始终未按《年度预防检修计划表》的要求对雷达进行维护保养。轮机部没有按船舶年度维修计划要求对油水分离机系统和舱底水位报警器进行维护检查,更没有按要求每航次都对航行灯、信号灯等进行绝缘测试检查。
2 改进措施
2.1 加强规则学习,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从事船舶安全管理相关的人员要加强对安全管理规则的学习,了解规则出台的背景,清楚规则要达到的目的和意义,正确理解规则条文的含义,深刻理解规则的实质内涵。学习规则关键要懂原理,规则的先进性主要体现在原理的实效性,要运用规则的基本原理指导开展各项安全管理活动,不能机械地照搬规则条文,不能把规则活的要求理解死。规则原文简明扼要,航运公司运用它的原理建立了一整套体系文件,如果能够做到把厚厚的整套体系文件浓缩成几张纸,而且保持与规则的要求一致,那么体系文件就真正达到了规则的要求,否则就有差距。要通过深入学习,抓好体系的运行管理,不断提高员工对安全管理的认识水平,完善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形成良好的体系氛围,真正用管理体系化的意识落实安全管理活动。
2.2 完善体系文件,持续改进SMS
持续改进是安全管理体系的内在要求,也是规则先进性的重要体现。一是要结合公司和船舶的管理特点,结合变化了的实际情况,如船种变化、机构调整、工作流程改造等,及时修改体系文件。二是要根据内审和有效性评价和管理复查中发现的问题、体系运行过程中发现的不足,以及外审和PSC、FSC、内部安全自查等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体系文件。三是要关注新生效的法规规章和建议性标准、指南的引用、修正等情况,及时收集相关外来文件,做好文件的新增和修改工作。四是妥善处理SMS与其他体系的关系,不要出现交叉和冲突。五是改进体系人人有责。体系内的每一个员工都有发现问题并提出问题的义务。体系管理部门更要密切关注体系运行情况,注意收集相关问题,经常组织开展讨论,适时修改文件,在活动中落实体系文件规定和检验体系文件的优越性,在运行过程中不断完善SMS。从文件到活动,再从活动到文件循环往复,持续改进和完善SMS。
2.3 狠抓体系运行.落实安全管理
一是要领导重视。高级领导层的重视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领导不仅要在思想上重视,而且要在行动上重视,严格执行体系规定,身体力行地参与体系活动,支持指定人员和体系管理部门的工作,一定要亲自参加应急反应,内审、有效性评价、管理复查等活动抓细、抓实、抓到位。平时也要关心、过问体系运行情况,抓好督促落实。二是要全员参与。安全管理规则前言指出:就安全和防止污染而言,各级人员的责任心、能力、态度和主观能动性决定其最终结果。对待安全工作,每一个员工不仅要高度重视,而且要全力付出,容不得丝毫的麻痹和侥幸。要确保每一个环节落实到位,有效保持安全管理链。三是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体系文件规定。要把体系文件看作是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根本大法,把贯彻落实体系文件提高到依“法”办事的高度,坚决克服管理脱节现象,严格遵守,绝不走样。四是要强化岸基管理。安全管理关键在机关,落实在船上。岸上管理部门要努力做好自身的工作,做到使涉及船舶安全管理的所有活动都处于有效的受控状态,实现对安全管理活动、过程和结果的全程控制。
2.4实施监控和检查。确保体系正常运行
一是建立完善体系监控、检查工作机制。监控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要有具体的方法并且形成制度,监控检查的内容、方式、时间、责任人和相关要求等都要用文件形式予以明确,高层领导应定期听取体系监控管理情况汇报,不要让监控流于形式。二是确保安全管理信息传递畅通。指定人员和体系管理部门要随时掌握重大安全管理活动信息,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事故和险情要及时督促开展调查分析、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防止重复发生。三是要树立体系管理部门的工作权威。要把真正懂体系、有责任心、善管理的人员充实到体系管理部门。体系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理解、把握ISM规则的实质要求,在体系监控管理中积极发挥作用,在推进体系运行管理的过程中树立工作权威。四是认真开展内审、有效性评价和管理复查,真正使之成为改进和完善体系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2.5 严格审核管理.强化SMS的管理和引导
审核管理的主管机关要关注航运公司建立和实施SMS的总体情况,认真研究管理对策,切实加强对航运公司SMS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发现问题较多、存在严重安全管理问题的公司,要采取严格管理措施,并对纠正和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同时,要加强对审核员队伍和审核工作的管理,严格审核员考试发证工作,加强对审核员的日常跟踪和考核管理,合理选派审核组成员,加强对审核报告的审定工作,确保审核工作的有效进行。要进一步统一审核工作的标准和尺度,修改完善审核指南,或者编写审核工作手册,提高指南或手册的可操作性,防止不同审
核组之间出现较大差异。此外,要在提高审核工作质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审核工作的把关和导向作用,加大对航运公司SMS的管理和引导工作,突出体系的有效保持和自我改进功能,从而督促各航运公司加强体系内部管理,确保体系的有效运行,促进ISM、NSM规则的深入实施。
3 结束语
当前全社会对安全重视的良好氛围,给航运公司实施和保持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随着目前水上交通运输业的发展,航运公司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呼唤长效管理机制的形成,也为航运公司实施和保持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了新的契机。要保持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必须对规则有充分理解,建立符合公司实际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并严格执行体系文件,才能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从而逐步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徐智海,等.船公司SMS审核与海事日常监督管理有效结合面临问题及对策[J].中国海事,2005(1):11-12.
[2] 陈志武,等.ISM CODE符合性检查[M].大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03.
作者:林建福 卢建禄 来源:世界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