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长江口航道;船舶操纵;船舶避碰
【摘要】长江口及长江口航道是船舶航行的危险及复杂区域,影响船舶操纵与避让的因素有航道自然环境和人为环境因素、人员对船舶操纵性能的掌握因素、航道管理因素等。船舶在此航行时的避碰措施,包括真正做到瞭望正规、严格按照航道规则航行、良好船艺、做好应急准备等,船舶在避碰中要保持安全会遇距离,及早采取避让行动,正确掌握转向避让和变速避让方法,并查核避让效果。
长江口附近及长江口航道是一个海上交通非常复杂繁忙的水域。由于船舶设备、船员素质、船舶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加之港口通航管理的因素,导致长江口及长江口航道水域船舶操纵避让高度困难。
1 长江口及长江口航道的不安全因素
(1)航道狭窄,水深受限,且在航道两边多数没有足够的缓冲区,进出港船舶的会遇避让没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存在船舶碰撞隐患。
(2)航道通航密度大,不仅有受控货船航行,还有相当数量的渔船在航道穿越,高密度的船舶流量增加了船舶会遇频次。航道设置不合理,具体表现在转向点、掉头区及航标等的设置方面。
(3)自然条件复杂。涨落潮潮流端急,灯浮在气象恶劣时容易熄灭造成识别困难,加之沿海运输许多小船不遵章守规插队抢行等因素,导致重载进口船在引航站附近极易发生事故或造成紧迫局面。尤其是在大潮汛时,潮流流速可达5kn以上,船长如果对流压不能正确掌握,很好地控制本船的船位,就有可能导致碰撞或搁浅,或压住灯浮,在能见度不良时更是如此。
(4)大船航线与渔区相对集中并相互交叉,使大船航行和航线的选择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航行安全受到威胁,尤其每年沿海捕鱼季节会出现数不清的渔船和渔网,更是构成了航行安全的大敌。
(5)驾驶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进出长江口航道的船舶由于吃水限制,大吃水船舶一般使用长江口水道(北槽航道),而一般吃水或小吃水的船舶使用南槽水道,两航道交叉点在圆圆沙水域。由南槽或长江口水道进口长江或黄浦江的船舶,由长江或黄浦江出口的船舶,还有穿越航道横冲直撞的渔船,各种船舶无论载重吨大小、船速快慢、操纵性能好坏、自引或引航船舶都集中于圆圆沙水域。由于吃水限制,许多船舶需要候潮进出,更增加了船舶的通航密度,给船舶在该水域操纵避让增加了难度。国内很多小船驾驶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差,对自己在航道内的位置不能准确把握,甚至不知道自己应该行驶在航道的哪一侧。例如由南槽进口的小船欲驶往黄浦江,过圆圆沙之后仍然行驶在航道的右侧,由于长江口水道大船集中进出口,船舶间距离很小,这时小船要想穿越航道再进黄浦江就很困难,加之风流、能见度、船舶操纵性能、驾驶员操纵技术的影响,导致穿越航道时事故时有发生。
在长江口及长江口航道内发生碰撞事故,人为因素是其中的主要因素。具体表现在船舶不能严格遵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主管机关对航道的特别规定,如疏忽瞭望、未使用安全航速、未利用良好船艺谨慎驾驶以避免紧迫局面、盲目追越、交叉相遇时未及早采取行动等。特别是在能见度不良时没有适当考虑当时的环境和情况,对船舶态势作出充分的判断;对长江口航道资料不熟悉,在航道内航行缺乏足够的安全认识;在驶近航道的弯头地段时,没有特别机警和谨慎地驾驶等。
2 船舶在长江口及长江口航道的避碰措施
船舶避碰措施包括多个方面。首先要明确避碰时机,避碰时机的把握是构成避碰效果或结果的一个重要因素,避碰时机掌握得好,两船都有足够的时间和能力实施操纵,实现避碰;同时,两船要及早认清自己的责任,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这一点是船舶避碰的重要环节;另外,船舶根据航道和本船的特性制定相应应急措施也是保障航行安全的关键因素。
(1)要真正做到正规瞭望。《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5条明确规定每一条船在任何时候都应使用视觉、听觉以及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一切手段保持正规瞭望,以便对当时的局面和碰撞危险做充分的估计。这一规定对船舶避碰具有指导意义。正规瞭望是掌握避碰时机的前提。在港内航行时,正规瞭望包括多方面内容:一是要派专人目视瞭望,能见度不良时要派专人在船头瞭望。二是要保持瞭望人员与驾驶台联络畅通。三是要对雷达影像进行系统观察,包括开启雷达并调校到最佳工作状态,对雷达影像保持不间断的正规观测。雷达观测时,适当变换距离挡,以便获得避碰的早期信息。同时,了解和掌握雷达性能的局限性。四是充分利用有效手段加强联系。长江口南来北往的船舶特别多,船航经该水域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手段了解对方船舶的意图,如要进南槽还是北槽,北上还是南下,驶往锚地还是要转向等等。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避碰的有效性。五是在船舶流量大联络频繁时,不能盲目相信双方联络,更要密切关注对方动态。两船驾驶员在形成会遇局面的第一时间发现这一事实是最为规范的。
(2)熟悉航道特征,严格按照航道规则航行。船长要认真查阅进港指南等航海资料,仔细研读海图,了解港口的潮汐等水文资料、航道特征及助航标志、各转向点距离、航向及航行时间、转向点固定物标的方位距离、灯塔串视线等。任何时候在航道内应对船位、航向做到心中有数,不依赖驾驶员的定位。对航道上航行的船舶应迅速分析,且尽可能靠近航道右侧行驶。在转向点要提前减速并鸣笛,按照港章的具体规定和主管机关的指挥,运用良好船艺操纵船舶。
(3)良好船艺是重要的条件。当然,“正规瞭望”、“严格按照规则航行”以及“安全航速”等都属于“良好船艺”的范畴,这里的“良好船艺”指的是对于船舶操纵方面的内容。一般认为,当环境允许时,碰撞危险可通过仔细观察来船的罗经方位来确定,如果所测方位没有明显变化则应认为存在碰撞危险。在港内航道,由于船舶都沿航道走向航行(不包括穿越航道),且在转向点时转向有一定的可预知性,因此,罗经方位变化与否不一定作为船舶在航道内发生碰撞的依据和检验办法。以交叉相遇为例,通常情况下,在交叉相遇局面中,右舷来船的方位若保持不变,表明两船必将在同一时刻到达交叉点;若它们移向前方,表明直航船首先到达交叉点,反之表明让路船首先到达交叉点。而且,方位变化的速度取决于两船间的距离及两船的相对速度。如果直航船的方位以一定的速度向前方移动,则可知其将从让路船的船首前方横越,反之,让路船可安全穿越。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必须确保间距足够宽。所以,船舶驾驶员要以航海实践和常识为参考,恰当地把握避碰的时机,正规瞭望,及早地作出判断,依据理论和航海经验,“早、大、宽、清”地实施操纵避碰。
(4)做好应急准备。船舶在长江口及长江口航道内航行应制定应急方案并严格执行,以从容应对突发情况。驾驶员要对舵工的操舵情况进行监督,严防操反舵导致紧迫局面、紧迫危险或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监督车钟令的正确执行。遇到危险局面,要提前减速行驶,同时应保持良好舵效,保证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转。驾机要密切配合,除保证驾驶操纵的正常用车外,对突发情况下的紧急用车要事前约定,遇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主管机关报告。
3 船舶在避碰中应遵守的原则
(1)要保持安全的会遇距离,及早采取避让行动。船舶在航行中相遇,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会遇距离,避免陷入紧迫局面、紧迫危险而导致碰撞事故的发生。因此,一旦发现来船就要注意观察判断,如果发觉有构成碰撞危险或达不到足够的安全会遇距离,就应当及早采取避让措施,直至驶过让清。
(2)要正确掌握转向避让的方法。船舶在航行中会遇来船,如果双方的避让态势已经确立,而且有足够的水域可供旋回时,及早地用大角度转向是避免紧迫局面的最有效的行动。因为这样的避让行动既可以使对方迅速了解本船的避让意图,又可以迅速摆脱紧迫局面。
(3)要正确掌握变速避让的方法。速度问题也是避免碰撞的一个要素。避让中采取减速、停车或倒车,可以减少两船会遇时的相对速度,争取时间来估计形势,以便采取更有效的避让行动;当碰撞不可避免时,还可以减轻损伤的程度。由于长江口附近及长江口航道水域可供旋回的水域不是很宽,故变速避让更为适用。
(4)要查核避让效果。船舶相遇有碰撞危险时,通过采取转向或变速来消除碰撞危险的同时,要不断地对采取措施后的效果加以校验。如果碰撞危险尚未消除或达不到所要求的安全距离,要迅速采取补救措施,直到最后驶过让清为止。
本文通过对长江口及长江口航道包括南槽水道和长江口深水航路现状的分析,总结出航行的一些不安全因素,给出一些在长江口及长江口航道航行的避碰措施,以及避碰过程中应该遵守的几条重要原则。希望本文能对船舶在长江口及长江口航道的安全航行有所帮助。
作者:吴卫兵 曲万库 来源:世界海运